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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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九届人大四次
会议文件(十)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3日在彭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黄占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要求,“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理论武装,促进政治建设有新提升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应尽之责,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县委工作目标,找准工作切入点,始终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保持方向一致、步调一致,院党组向县委汇报检察工作6次,及时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警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央和区、市、县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紧盯“五项目标”,将开展主题教育与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理论学习上求“深”、调查研究上求“实”、检视问题上求“真”、整改落实上求“好”,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机关全体党员干警全程参加主题教育,组织集中学习、专题交流研讨会等45场(次),形成调研报告2篇;把“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和重点整治12个方面问题作为主题教育重要内容,查找领导班子存在问题21个,制定整改措施52条,现已整改并长期坚持。通过主题教育,全体干警“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进一步坚定、“两个维护”立场更加坚决。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对周永康等流毒进行彻底清理,签订《党员干警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承诺书》,开展“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专题交流讨论,教育引导党员干警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确保检察思想意识的纯洁性。
二、紧紧围绕大局,维护和谐稳定有新成效
毫不动摇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筑牢安全防线,确保社会繁荣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整改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自治区第四督导组督导和“回头看”反馈意见,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同步推进,聚焦“三个紧盯”,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批准逮捕恶势力犯罪案件4件21人,提起公诉5件38人,正在审查1件13人,移送“保护伞”线索6条,引导侦查机关扣押冻结涉案资金200余万元、查封房产17处、扣押车辆13辆。县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上级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固原市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指定我院办理,这是对我县政法工作的充分肯定和信任。
全力保障社会稳定。2019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各类刑事案件54件103人,同比件数下降6.9%,人数下降10.4%,审查后作出批准逮捕43件84人,不批捕11件19人;受理监委和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32件224人,同比件数上升71.4%,人数上升77.8%,审查后提起公诉110件171人,不起诉14件25人。
注重维护特殊群体权益。办理支持起诉协助农民工讨薪案件52件;会签《彭阳县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办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案件2件2人,办理困境儿童救助案件2件3人,协调民政部门发放急难救助金5000元。持续跟踪监督高检院“1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针对校园安全管理及周边秩序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集控告申诉、信访接待、法律咨询、多媒体接访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推进司法便民利民;对收到的信访件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依法接待群众信访70人次,及时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全年无进京赴银、无越级涉检上访;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集中宣告2次,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警示教育3次,提出撤销缓刑建议2人,监督提请特赦2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宪法日法治宣传、检察官送法进校园等活动30余次,推动检察执法办案职能向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延伸。
三、积极主动作为,服务中心工作有新进展
积极服务重大风险防控、精准脱贫、乡村振兴、民营经济保护等中心工作,为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保险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批捕3件5人,提起公诉6件9人。针对小额贷款、投资行业存在的金融领域乱象,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份。
助推精准脱贫攻坚。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起诉贪污征地拆迁补偿款案件1件1人。向3户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指导帮助整顿农村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2个,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4名驻村帮扶脱贫攻坚,落实对口帮扶资金2万元。
服务保护民企发展。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县工商联负责人、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交流,解读和宣传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聚焦监督主责,抓实诉讼监督有新作为
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完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推进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化办理机制,落实刑事证据审查指引要求,向侦查机关提出引导侦查意见6件120余条;牵头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关于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工作办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质效;加强与监委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衔接,确保惩治职务犯罪力度不减,对上级交办的固原市监委查处的影响较大的马某某等7人职务犯罪案提前介入,并就调查方向提出意见8条,对留置的马某某及时决定逮捕,确保衔接顺畅。
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撤案10件1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发出检察建议书19份,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犯4人,纠正漏罪5人,出庭支持公诉104件,提出量刑建议153人,提请抗诉1件,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向刑罚执行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建议书5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件。
加大民事检察工作力度。受理当事人不服法院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0件,查阅县法院2018年度审结的民商事审判、执行案件卷宗800余本,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裁定向上级院提请抗诉1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29件,法院采纳28件。
破解行政检察开展难题。积极探索加强行政检察工作措施办法,拓展案件来源,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情况专题调研,针对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
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贯彻县委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推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模式,推动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和生态环境修复,助推法治政府和美丽彭阳建设,其中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监督案为全区首例,该案的成功办理推动彭阳出台全区首个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规范,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典型案例。
五、坚持从严治检,建设过硬队伍有新举措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五个过硬”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公正司法能力。
落实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要求,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深入推进“三强九严”工程,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2次、党员组织生活会2次、民主评议党员2次。融合“五项教育”于“6+X”主题党日活动,通过事迹报告、演讲比赛、现场教学、警示教育等方式举办专题活动20余场次。通过抓党建带队建,党员干警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
落实责任过硬要求,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组建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专业化办案团队5个;严格执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现办案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明晰检察官权力清单,充分发挥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入额院领导人均办案数35件,占实体性案件办理总数的55.23%,员额检察官直接决定案件占办案总数92.47%,量刑建议采纳率82.39%,2019年10月《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下发后,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0%,案件审结率同比上升47.5%,无捕后不起诉案件,“案-件比”更趋合理。
落实能力过硬要求,提高队伍履职本领。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0余人次,依托“学习强国”“中检网”“检答网”“法宣在线”等学习平台,通过实战练兵培训、疑难案情研讨、庭审观摩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增补党组成员2名,派遣1名检委会专职委员参与援疆工作,1名干警荣获“全区公诉标兵”,11名干警受到嘉奖。上级将金某某等13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马某某等7人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指定我院办理,充分体现了对彭阳检察干警能力的肯定。
落实作风过硬要求,锻造“铁一般”检察队伍。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整治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严规范公文制发、合理统筹办会内容,下半年文件数量减少66.67%,会议数量减少12%;推进检务督查常态化,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提醒3人次;严格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登记和填报记录31条,推动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不断完善。
六、自觉接受监督,推进检务公开有新拓展
坚持把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主动回应
社会关切,努力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政协常委会通报工作;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项督导视察3次;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就检察工作发展问计于代表和委员。依托“两微一端一网”新媒体平台,发布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信息4451条,其中原创信息223条,点击量达62万余次;在中央、省、市级媒体上刊稿28篇;在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信息232条、法律文书87份,及时公开检察工作情况,更加广泛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2019年的工作成绩是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和正确决策下取得的;是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有力监督、重视支持下取得的;是在全体检察干警团结奋斗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弱项和短板,主要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面对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新机遇,推动各项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面对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检察人员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面对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新任务,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措施有待进一步实化细化。对这些弱项
和短板,我们将结合代表、委员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强补齐。
2020年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检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2020年检察工作的思路和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党委全会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以“稳进、落实、提升”为工作总基调,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平安彭阳、法治彭阳建设,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开展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提高党组政治功能,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承担起从严治党重要职责,做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对重大工作部署、专项监督活动和司法改革中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不折不扣把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坚定不移服务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贯彻落实“牢牢抓住‘三个着力’、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持续实施‘三大战略’、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新路子”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紧扣发展美丽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等中心工作,把握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责任和实践要求,切实将检察服务保障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护航经济健康发展。坚决惩治脱贫攻坚、教育卫生、就业社保、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
三、坚定不移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进攻态势、整改力度、打击劲头、斗争精神“四个不减”,集中力量办理案件,与纪委监委、法院、公安机关协调联动,深挖彻查“保护伞”和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章立制工作。坚决纠正就案办案思想,注重在履职中发现和化解不稳定因素,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要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政治敏锐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细化实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守好维护政治安全“生命线”。
四、坚定不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司法需求,改变重刑轻民格局,强弱项、补短板,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强化双赢多赢共赢、精准监督、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绿色检察”等理念,促进监督与被监督良性互动,以理念变革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
五、坚定不移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健全和完善内设机构改革后工作机制,优化职能配置。落实落细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措施,搞好“精装修”,夯实检察官司法办案责任,积极协调解决工作难题,打通“最后一公里”。完善监督制约和内控机制,严格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不受干扰。
六、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五个过硬”和“四个铁一般”指示精神,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要求,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提升队伍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建设“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结合检察职能履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整顿纪律作风,层层传导压力,把从严治检要求向每一名干警压紧压实。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自觉地把“两个维护”贯彻始终,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新时代彭阳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描绘好建设美丽新宁夏的彭阳画卷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